近日,昆山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等红绿灯时,被郭某驾驶的汽车溅了一身水,男子打110报警。民警查看监控后,确认该车辆存在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经过漫水路段未减速慢行两个交通违法行为。最终,郭某的两个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50元罚款。(7月9日人民网)
驾车经漫水路未减速,被处罚冤不冤?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可见,车辆经漫水路未减速,是违法行为。
“开车溅人一身水”被罚,提醒机动车驾驶员要文明驾驶,安全出行。特别是雨天行车注意控制车速,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车距;行经漫水路段,勿左右躲闪、随意制动,不要高速驶过,应提前降低车速,缓慢通过;涉水行车可选择距离最短、水位最浅、水流最缓慢、水底最坚实的路段通过;车辆尽量保持直线低速行驶,需转弯时,应当缓踩刹车;耐心避让行人、非机动车,勿急躁抢行,防止撞到行人。
虽然被溅水这件事并不大,但是几乎绝大部分人都曾经遇到过这种糟心事,下雨天出行,最让人烦心的就是一些横行霸道的车辆经过积水还不减速,溅起的水把人浑身都淋湿了。更过分的是有些车主还会故意往行人的身上溅水取乐。一般来说,行人遇到这种被车辆溅了一身水的事情后,只能自认倒霉。本案中,这位路人并不想咽下这口气,直接就追着视频中的黑车拍下了他的车牌号,并且报警求助,警方很快找到了这位车主,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罚款。因此,希望其他行人对驾车经漫水路未减速的行为,完全可以举报。交警可以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也可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以减少乃至杜绝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