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晚,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合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发布》,其中提出,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目前已经在校就读学生的家庭住房信息今年无需执行该政策。
入学年龄放宽
根据意见,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学区划分方案预计6月20日前公布
针对家长们最关注的学区划分方案,记者了解到,今年合肥市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7月初开始,2021年学区方案预计6月20日前发布。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登记录取,或线上预约线下审核录取”的方式招生。已在小学毕业学校集体报名的七年级入学学生,无需网上登记,由招生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入网上报名系统。
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公办学校七年级集体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27日,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4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于7月15日至20日进行补录招生。民办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可组织一次补录(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合肥市域招生。
实行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需要家长注意的是,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市区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学校对当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起始年级入学和其他年级转入学生)的学区内成套住房信息进行登记,作为当年及以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比对依据。凡是已经登记入库的成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能再作为其他户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依据。目前已经在校就读学生的家庭住房信息今年无需执行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