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目前,合肥市已开通线上“学法减分”业务,被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交管12123”手机APP“学习教育业务”项中选择“学法减分”,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累计最高减免6分。
据了解,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
被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开始网上学习时,应当先完成实人认证。认证通过的,进行网上学习;认证不通过的,拍摄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明人像面的照片,提交审核。注册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允许继续学习,认证通过或者审核通过之日起3日内完成本次学习。
在申请“学法减分”时,注册地及驾驶证核发地均为合肥市的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选择“更多”在“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点“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选择“网上学习”,点击“申请”按钮,阅读业务须知并同意,查看提交界面展示信息无误,点击“提交”按钮。
存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含)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含)以上满分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形的,“学法减分”将不予受理。
此外,参加网上学习、考试的,驾驶人应当在申请成功之日起3日内完成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驾驶人应当在当前记分周期内完成网上学习、考试,未完成的,申请记录将自动作废。学法减分过程中,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情形的,驾驶人将被加入至全国黑名单信息库,3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