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08年,合肥市开展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工作,收缴非法营运车辆,为残疾人车主配发了新型代步车。2014年,合肥市组织了第一次车辆置换补贴工作。如今,这批车辆经多年使用,机械磨损严重,交通隐患增大。日前,合肥市政府同意对这批车辆进行第二次置换补贴,本次置换补贴工作自5月上旬启动至11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本次置换补贴的对象和标准为,在2008年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非法营运中已置换的车辆,车主可以选择置换新车或者不置换新车享受货币补贴。选择置换新车的车主,可免费置换新机动轮椅车;选择不置换新车的车主,给予新车价款50%的货币补贴。
在申请置换补贴时,车主必须具备《第二代残疾人证》《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车营运下肢残疾人车主优惠证》,并作出不改装车辆和不从事载人营运的书面承诺。随后,车主凭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合肥市依法取缔正三轮车营运下肢残疾人车主优惠证》,向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市置换2008年(2014年)正三轮车主机动轮椅车审核表》。
据悉,合肥市将在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置回收点,由车辆回收企业现场集中回收旧车,并出具回收凭证,回收旧车不得回流市场;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发放符合规定的新车,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入户上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