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大宣城市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合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价值,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共五章三十八条,亮点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机制。二是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明确了规划编制主体与时限要求;细化了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内容,并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相衔接;明确了规划审批、修改的主体和程序。三是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为了实现传统村落的活态传承,《条例》要求强化用地保障,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传统村落发展;活化传统村落资源,允许在法律框架内流转、征收传统建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并依法约定权益分配;鼓励开展各项符合传统村落实际的经营活动。对违反条例的有关行为,明确相应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