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吨核废水将入海 日本这一手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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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吨核废水将入海 日本这一手太“污”

4月13日,抗议者在日本东京的首相官邸外反对福岛核污水排入大海。 ■ 新华社记者 杜潇逸/摄
 

日本政府13日召开内阁会议,正式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上百万吨核废水排入大海。日方这一决定罔顾核废水入海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在缺乏充分科学论证、国际监督和信息透明度的情况下为一己之利排污入海,引发日本国内外强烈质疑。       ■ 据新华社

“祸水东引”

2011年3月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持续冷却核反应堆的措施产生了大量核废水。福岛第一核电站运营方东京电力公司(东电)称,预计到2022年秋,福岛第一核电站院内总计可储存137万吨废水的储水罐将被装满,院内无处可新建储水罐。

随着核废水储存能力接近饱和,上百万吨核废水成为核事故处理的一大包袱,更因周边地震频繁等存在泄漏风险。今年2月13日,福岛县附近海域发生7.3级强震,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53个储水罐发生错位。东电和日本政府监管部门均称地震没有对核电站造成影响,但此后从福岛县近海捕捞的一种鱼被检测出放射性物质超标,而这是约两年来福岛近海捕捞的鱼再次被检测出放射性物质超标。

日本政府最终决定将核废水过滤和稀释后排放入海,但核废水中的放射性物质是否得到有效过滤、核废水排放如何监管等问题难以让外界放心。

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废水含有铯、锶、氚等多种放射性物质,虽然东电此前声称使用名为“多核素去除设备”的过滤设施能过滤掉核废水中的62种核物质,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专业人士指出,福岛第一核电站产生的核废水不同于一般核电站正常运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因接触过堆芯熔毁的核燃料,其含有的放射性物质极其复杂,这些放射性物质能否被彻底过滤清除令人怀疑。而在缺乏公开透明的国际监管的情况下,很难核查排放入海的福岛核废水中的放射性物质是否超标。

更令人担忧的是,按照日方设想的福岛核事故处理时间表,至少要到2041年至2051年才能完成对损毁核反应堆的清除工作。这意味着,今后累积的核废水将不断被排放入海,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将难以估量。

国民反对

日本政府这一决定在国内外受到广泛质疑和批评。日本全国渔业协会联合会会长岸宏称,对日本政府的决定感到“非常遗憾,难以容忍”,并表示强烈抗议。包括福岛县在内,日本东北地区多个地方政府和民众深表担忧,认为核废水入海将伤害沿岸渔业,并对当地食品安全形象带来新的损害。

日本最大在野党立宪民主党党首枝野幸男10日表示,日本政府的做法完全无视福岛民众的呼声,不能接受日本政府将福岛核废水排放入海的决定。

日本环保组织“FoE日本”等多个市民团体12日向经济产业省提交了来自88个国家和地区约6.4万人签名的反对向海洋排污的请愿书。日本市民团体原子力市民委员会11日也发表抗议声明称,福岛核事故已导致大量放射性物质污染福岛地区环境,绝不允许在此基础上追加排放放射性物质。

日本广播协会(NHK)电视台去年底一项民调显示,“反对”和“比较反对”将过滤后的核废水稀释到国家标准后排放入海的人占51%。《朝日新闻》今年1月初的民调显示,55%的被调查者反对将核废水处理后排放入海。

波及全球

日本福岛核事故是迄今全球发生的最严重核事故之一。2012年,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根据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将福岛核事故定为7级,与20世纪80年代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等级相同。妥善处置福岛核电站废水问题关系到国际公共利益和周边国家切身利益。日本政府排放核废水的决定不仅遭到国内民众强烈反对,也面临国际社会广泛质疑。

分析人士指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规则,成员国有义务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海洋污染,有义务向国际机构和其他相关国家及时通报和公开核污染信息和应对措施。但日本迄今的做法,不是遮遮掩掩,就是避重就轻,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也没有建立起有诚意的沟通机制。

德国一家海洋科学研究机构制作的核废水排放模型动图显示,福岛沿岸有强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至全球各海域。

韩国政府13日表示,韩方强烈要求日方采取具体措施,保障韩国国民安全,防止海洋环境遭受破坏。韩国民间环保组织“环境运动联合”能源气候局局长安哉训表示,并不是没有其他解决核废水问题的办法,日方强行决定排放的做法令人担忧。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3日指出,日本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不顾国内外质疑和反对,未经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单方面决定以排海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这种做法极其不负责任,将严重损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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