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推动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健全环境监管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据了解,专项整治范围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包含但不限于工业企业、汽车4S店、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及维修企业及个体户、铅蓄电池销售单位);持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窝点。
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查处公众举报的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