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多方搜集他人的个人信息,利用信息网络为上线诈骗团伙代建“杀猪群”获取非法利益,导致多名被害人被诈骗。昨日,记者获悉,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丁某群、黄某勇等11人均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3万元至6000元不等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判令上述被告人立即销毁所存的全部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查,自2019年5月始,被告人丁某群以公司为依托,招募被告人曹某、吴某等从事“信息推广”工作。其从上家被告人林某广、黄某勇等处,接手上游诈骗集团已经建好的空微信群,而后使用AI机器人电话向不特定对象拨打电话,按照设定好的“话术”程序筛选股民。之后,该公司员工冒充国内某知名财经公司的客服,以免费进入股票交流微信群进行学习、荐股等为由,按照事先排练好的“话术”,一步步将潜在诈骗对象拉入微信群中。
建好群后,丁某群按照80至120元一个人的价格卖给上家。上家再转手倒卖,最终微信群被上游的电信诈骗团伙接手,开始实施诈骗。多名被害人因此上当受骗,最多的被骗达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