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一个让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而假冒伪劣者则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每年这个日子中央电视台都要举办一台规格很高的“3·15”晚会,曝光假冒伪劣产品,为消费者撑腰,警示生产者和销售者重视产品质量。
每到3·15,消费者维权的热情就高涨,因为在这天维权,相关部门总会热情接待,索赔的成功率也比平时更高。赶上3·15,假冒伪劣者无不提心吊胆。可一旦过了3·15,又很容易回到原点。就是说,3·15期间消费者扬眉吐气,而3·15过后没多久假冒伪劣者又慢慢重新“牛皮哄哄”了。可见,消费者都应该紧握法律武器,学会依法维权,让3·15不仅停留在3月15日这一天,而是365天。
然而,消费者主动维权仅是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如何让不良商家每天都提心吊胆,不敢作恶,就必须加大监管力度。消费者当然希望“天天3·15”,希望每一天自己的衣食住行都不受假冒伪劣的坑害。对此,执法部门当做到毫不松懈,严格执法,有法必依,如此才能让消费者天天扬眉吐气,远离假冒伪劣。
不得不承认,当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有待加强,很多坑害消费者的案例基本是经过消费者举报后才被查处的,就是说,靠执法部门主动查处的案例还要继续加强。假冒伪劣猖獗,侵害消费者权益人人痛恨。因此,必须加大打击力度,使假冒伪劣者停止作恶。
当然,获得一个“凯旋”的3·15相对容易,但赢得一个3·15之外的常态胜利,却依然任重道远。当下,应在日常生活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事。总之,就是要让“3·15”之外消费者也能“牛”起来,同时让假冒伪劣者的日子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