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规范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中明确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方式和流程。其中,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交易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买卖双方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若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则可通过交易中心设立的服务网点或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
根据《办法》中规定,卖方应如实提供交易房屋最新的权利和自然状况,买方应当具备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时,须对买卖双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而自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后60日内,买卖双方未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或不动产登记等手续的,系统将自动撤销其合同网签记录。
《办法》中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过程中不得有租借网签密钥供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房屋信息,违背当事人意愿发布、泄露、转卖当事人及房屋的相关信息等行为。
此外,《办法》规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密钥和经纪人员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纪行为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