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省疫情防控物资质量是否有保障?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哨点”,是否严把“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关”?为此,1月27日,安徽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巡视员吴丽华率队对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行突击检查。
首先,省药监局检查组来到一家口罩生产企业。通过详细了解,目前该企业生产的口罩除满足国内需求之外,还销往欧洲和拉美地区,日均生产500万只。检查组对企业原材料的购进、生产过程关、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企业能够认真执行质量管理相关要求。
零售药店是否有效发挥了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市民能到药店直接购买退热药、止咳药吗?随后,检查组一行又来到两家药店随机检查。检查组抽查了药店“一退两抗”药品(指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下同)管理销售情况,并对药店退热、止咳类药品、执行信息登记报告清单等进行检查。通过检查,两家药店均按照省药监局要求,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登记等规定。
据悉,为做好疫情防控,省药监局下发通知,明确药品零售企业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必须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必须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查验审签,做好处方登记和留存,提供用药指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省局和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监测敏感性优势,结合当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吴丽华介绍,春节临近,为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做好疫情防控等,我省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此次行动涵盖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全环节。各级药监部门充分使用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检验监测等监管手段,同时畅通投诉举报,加强科普宣传,形成社会共治合力,保障老百姓用药用械安全。
通知强调,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药监系统将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危害药械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省、市、县执法联动,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
行动期间,省局还将加大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以及有案不办、违规销案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