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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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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付出代价

■ 潘铎印
 

近日,陕西西安药王洞道路上一辆车被贴了不少催缴单,经核实,该车欠费已2年多,共732笔累计55033元。车主称车已报废,本打算当废铁卖一直没空。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巡查人员表示,不管车是否报废,占了停车位就要正常收费。(1月6日《新京报》)

让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付出代价。公共停车位不是报废车的“久留之地”,“僵尸车”的存在,对公共资源是一种挤占与浪费,尤其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成为一种新型垃圾,影响市容市貌,也影响环境卫生。对此,管理部门头痛,市民也不待见。

解决“僵尸车”问题刻不容缓。西安的这起5万元停车费给各方都提了个醒,车主与职能部门都要对“僵尸车”负起处置的责任,解决“僵尸车”的问题,既要靠车主的主动处置,也要靠管理部门的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不可任其一弃了之。有关部门应依法建立报废车辆强制程序报废制度,建立车辆从登记注册到报废的全链条服务,依据车辆购买登记的资料,对所有在册车辆的处理行为进行跟踪监管,及时处理停车超时的报废车辆,依法科学处置报废车辆。小区物业和停车场等应严格车辆进出管理制度,防范“僵尸车”的情况发生,让公共停车位发挥其公共价值,让其流动起来惠及车主、得到高效利用。车主们要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自觉处理好闲置车辆,不能为自己的一时便利损害公共利益。

“僵尸车”问题背后蕴含是城市治理的大智慧。我们的城市在日益发展,不能让“僵尸车”成为影响城市文明进步的阻碍。但目前有关“僵尸车”的治理仍存在法律缺位和空白,这给整治行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对“僵尸车”的界定,明晰有关执法部门的处理职责,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处罚细则,为合法处置“僵尸车”提供有效支撑,从根本上整治和解决“僵尸车”这一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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