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太阳越好,光伏电站发电量就会越高,收益越多。”作为村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邓兵每天都要围着光伏电站“转转”。
“两座村集体光伏电站的收益除去运维费用后,剩余的80%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部分用于小型公益性事业。2020年以来,村级光伏收益开发公益性岗位8人,人均工资达500元每月。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这笔资金用起来,让参与的贫困户得到相应的回报,鼓励他们持之以恒地用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同时也让我们的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长丰县吴山镇薛店村驻村工作队队长胡海利说。
近年来,薛店村为保障带贫减贫实效,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贫大棚等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扶贫大棚收益使用分配计划,高度关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外出务工、弱劳动力等贫困群体,大力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鼓励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增加脱贫户家庭收入,巩固提升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脱贫攻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