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李女士,您好。我是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兰钟,受包河区城管局的委托,针对您未经许可进行房屋建设事宜的违法行为,现授函告知你,请您在接到律师函之日起5日内,联系城管部门或本律师。”日前,合肥市包河区城管局驻队律师向违建当事人发出《律师函》,严正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建行为的后果,这也是合肥市城管部门自开展违法建设治理专项行动以来首次开出《律师函》。
“经合肥市自规局认定,当事人在家里增建的三处封闭式建筑物均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属擅自建设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包河区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违法建设位于东二环与南淝河支路交口的玫瑰绅城小区,业主分别在房屋的第一、二、三层增建三处砖混结构建筑物,这三处违建总面积约49.84平方米。
同此前与城管执法“躲猫猫”的行为不同,12月22日上午,李女士和律师、城管执法人员在会议室面对面交流,仔细听着律师为她讲法。违建当事人李女士表示愿意配合执法工作。
下一步,包河区城管部门的驻队律师将根据案件难易程度陆续向其他违建当事人发《律师函》,依法查处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