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法院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财产执行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2017年年初至2018年6月期间,朱某多次参与通过阻拦运输车辆、言语威胁等手段强揽砂石、磷石膏、石膏板运输业务的涉恶活动。宁国市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案件生效后,执行干警发现朱某名下仅有汽车一辆,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朱某目前在监狱服刑,暂无其他收入。
被执行人朱某刑满释放后,法院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再出重拳,加大附加刑执行力度。被执行人朱某积极配合,联系法院将其车辆进行售卖,所得款项用于交纳罚金。慑于法律威严,剩余罚金朱某联系亲属进行担保,一次性履行完毕25000元罚金。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