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生产量和保有量在近年来持续上升,已成为电动自行车大国。据工信部统计,2019年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达2707.7万辆,社会保有量近3亿,位居世界第一。随之而来的是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在攀升。可以说,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型“马路杀手”。(12月13日《光明日报》)
媒体所言不虚。尽管电动自行车这一新型“马路杀手”的出现已经有些时日,各地各有关部门也不断采取对应措施加以治理,但其广泛使用也带来巨大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现实依旧很不乐观。
分析其因,一是驾骑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不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二是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有的甚至放任自流。三是行业生态链中各个环节,出于既得利益考量,可能存在违规生产或操作。
因而进一步采取措施,因势利导,对症下药,各个击破,决不能让电动自行车成为“马路杀手”,俨然就是一个绕不过的现实课题和当务之急。诚如专家所呼吁:电动自行车交通伤害逆势增长,“速度与激情”背后的代价亟须引起重视。
笔者以为,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能让其成为“马路杀手”,不仅需要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作为,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而提高交通出行品质,提高人的出行素养和管理的素养。首先,政府和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应坚持创新管理,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科学组织和管理交通的水平,为公众创造一个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严格依法处理电动车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有关部门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标准,严格规范,加大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的管理力度。只有这样,电动自行车才可望趋利避害,渐入佳境,而不至于再成为“马路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