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立足于反洗钱厅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积极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在反洗钱工作的牵头引领作用,聚焦重点、攻坚克难,强化反洗钱监管合作,夯实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线,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支持辖区经济金融稳定和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金融领域反洗钱监管协调合作
在金融领域,围绕“强监管、重合作、严问责”的工作目标,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在完善监管措施、共享监管信息、开展联合监管等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与安徽银保监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安徽省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共同明确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安徽银保监局还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市场准入和高管人员核准审查及监督检查。与安徽证监局联合制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合作规定》,确立监管信息共享、协作监管、线索移送等合作框架。
稳妥推进特定非金融领域反洗钱监管覆盖
在特定非金融领域,按照总行“着重发挥好组织、协调、兜底作用”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特定非金融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采取合理措施切实推动新增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
组织召开安徽省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推进会,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共同讨论研究我省特定非金融领域反洗钱监管的整体战略和推进规划。分别与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联合发文,向相关行业机构及时传递反洗钱监管政策和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率先在小额贷款公司等5个行业探索制定反洗钱工作指引,辖内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联合特定非金融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制定30余份监管制度、指引及备忘录。
深入推进义务机构洗钱风险管理
综合运用各类反洗钱监管政策工具,督促、引导、激励义务机构积极主动加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充分发挥其在预防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贯彻落实总行“严监管”的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并实施执法检查全覆盖规划,全面施行双罚制,通过持续强化监管督促义务机构落实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坚持法人监管和风险为本,推动法人机构贯彻落实《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管理指引(试行)》,将洗钱风险纳入机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目前,法人机构已按照时间节点陆续制定方案、修订制度、完善风险治理架构和管理策略,建立健全洗钱风险管理各项措施等。
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逃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与执法司法部门的协调合作,有效打击洗钱犯罪及各类上游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
积极推进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顺利完成对安徽省的督导工作,相关工作成效得到中央督导组和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肯定。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反恐怖、反腐败、禁毒、打击地下钱庄、打虚打骗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高发的经济犯罪活动,切实保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