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港股上市企业的上海福寿园,不能再使用“福壽園”商标了!理由是,“福壽園”与安徽淮北福寿安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梦磊的注册商标“福寿安”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争议商标“福壽園”予以宣告无效。
福寿安制衣厂是家经营十几年的品牌老店。2009年11月3日,淮北市濉溪县城南福寿安制衣厂成立。在此之前的2008年,已经拿到了“福寿安”商标(核定24类)注册证。其后,相关负责人相继于2011年9月5日申请注册了“福寿安”(核定45类),2011年5月14日获得注册“福寿福”(核定24类),2013年2月4日申请注册了“永寿安”(核定24类)等商标。
2018年2月,上海福寿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9928590号“福寿安”商标在第45类“火葬”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
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淮北“福寿安”方面提交了大量的事实和使用证据材料。最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经审查认为,“福寿安”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上海福寿园公司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驳回他们的撤销申请。
2019年7月4日,上海“福寿园”再次申请撤销“福寿安”“福寿福”商标,但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福寿安”“福寿福”注册商标不予撤销。2019年10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做出裁定后,上海福寿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服裁定,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2020年5月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判决:驳回上海福寿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 宾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