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前三季度,我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30元,同比增长6.0%,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增幅位次居全国第7位,较上半年前进2位,居中部六省第3位,与上半年一致。
据悉,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9元,同比增长4.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增幅位次居全国第5位,较上半年前进3位,居中部六省第2位,较上半年前进1位。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23元,同比增长6.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增幅位次居全国第10位,较上半年前进3位,居中部六省第2位,较上半年前进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