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最近,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收到肥东某小区业主郑某的诉状,因在该小区购买一处商品房,置业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法院接到案件后,立即委派调解员进行对接调解。通过调解,业主同意某置业公司欠付的违约金抵扣其所居住小区房屋的物业费。
据了解,从2019年1月开始,涉案的小区业主就陆续到肥东县人民法院起诉其购买商品房的置业公司。原因是其购买商品房所属的某置业公司在售出房屋并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后,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该批系列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将案件分给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与法官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为:业主同意某置业公司欠付的违约金抵扣其所居住小区房屋的物业费。
因为有之前的调解成功模板,此次,调解员按照之前的调解协议内容,与业主郑某和置业公司沟通,核实事实,确认双方的意见。很快,业主和置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2020年,肥东法院调解成功该类案件合计2050件。这也是肥东法院在全省率先实行司法辅助事务全流程外包,助力审判减负增效,便民惠民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