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着力改善当前全省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实力不够强,电商品牌知名度不够高,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稳固,与电商发展相配套的冷链物流设施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我省将聚焦农村产品上行,有效发挥市场作用,壮大经营主体,培育推广品牌,强化利益联结,改善基础设施,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到2020年底,全省新增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100家,评定20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新增省级电商示范镇50个以上、示范村200个以上,全省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600亿元。
根据方案,对经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平台参与整合省内农村产品、品牌和企业资源,开展农产品产地直采,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上行。组织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对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的,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5%、累计最高10万元的补助。到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50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80个以上,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当地旅游商品网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