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工业聚集区的一家企业安徽金锐铝幕墙制造有限公司,由于存在危险废物存储不规范,被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处以10万元罚款。这也是今年9月1日新《固废法》实施后,蜀山区依法开出的首张罚单。
记者了解到,日前,合肥市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发现,小庙镇安徽金锐铝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未张贴危废相关制度、危废产生的环节及危险特性等事项,同时存在危废包装物未贴标签,危险废物未分类存放等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责令其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蜀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