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鼓励各市将住宅绿色性能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新建建筑全按绿色标准设计
今后,安徽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方案要求,加快《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全省将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执行,严格施工质量把控。预计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将达到70%。
推动试点建设“近零能耗”房子
接下来,安徽会加快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探索市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鼓励各地合理选取建筑外遮阳、节能门窗、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等改造措施,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能效水平,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试点,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打造面向长三角装配式建筑基地。
全省各地将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
方案还提出,要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加大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装配式建筑等项目中绿色建材应用力度;积极创建国家及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鼓励将住宅绿色指标纳入商品房合同
省住建厅提出,在全省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推行《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同时,全省鼓励各市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全省还将建立完善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撤销制度,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引导项目单位积极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方案还要求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推动绿色建筑与5G、物联网、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融合发展,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