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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规定:未经用户同意 不得向其拨打商业性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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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规定:未经用户同意 不得向其拨打商业性电话

 

记者8月31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已形成《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征求意见稿提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的接入服务及通信资源。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

工信部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

此外,工信部8月31日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且未完成整改的101款APP进行通报,并通报应用宝、豌豆荚、小米应用商店等部分移动应用分发平台管理主体责任缺位,对上架APP审核把关不严。工信部提出,将对问题突出、有令不行、整改不彻底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置。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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