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通知明确规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主要面向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含行政职能较为完备的开发区)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含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开展,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部门暂不纳入此次创建范围。
通知要求,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突出质量、严控数量的要求,各省辖市依法治市办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的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原则上不超过所辖市、县(市、区)地区总数的30%,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原则上限定申报1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或单项示范创建项目。
通过自愿申报、查阅资料、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媒体公示、批准命名等环节,最终创建产生3个综合示范省辖市、12个综合示范县(市、区)、5个综合示范单位、10个单项示范项目,并在省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省委依法治省办根据公示情况,对符合要求的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予以命名。
特别说明,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表彰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地区和项目直接纳入省级命名表彰,不占用省级命名表彰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