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直播带货成了直播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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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直播带货成了直播带“祸”

□ 付彪
直播带“祸” 王恒/漫画
 

近段时间,各大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纷纷开启直播带货模式。但直播带货火热之时,一些主播群体为了渲染气氛、获得收益,不惜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导致直播带货变直播带“祸”。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在今年“618”电商购物节中,直播带货行业存在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7月15日《工人日报》)

当下,直播带货异常火爆,无论是明星、企业家跨界试水,还是政府官员披挂上阵,都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其带货卖力吆喝,可以说“够拼的”。不少商品售卖方找有关机构和网红直播带货,不仅要支付昂贵的“坑位费”,而且因低价出售还可能赔钱,即使这样也要硬着头皮做直播。

直播带货火热背后,其实各种“坑”也频频暴露出来,一些“直播带货”似乎成了“直播带祸”。诚如《“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披露,中国消协在监测期内共收集到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超过11万条。“槽点”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售后服务难保障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别让直播带货成了直播带“祸”,首要问题就是“立规矩”。6月24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7月1日正式实施。中商联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起草的《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标准,也将发布执行。据悉,国家有关部门还将着手修订《广告法》和《电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直播带货纳入有法可依的范畴。

同时,杜绝直播带“祸”相关部门须加大监管力度,不仅要盯住商品质量,还要加强对平台、主播和商家的监管;不仅要查处虚假宣传、低劣产品,还要对不良主播重拳出击,促使直播带货步入正轨、良性发展。而对平台来说,要完善相关规则,健全评价体系,加强内容审核,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精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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