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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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我省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调整后的芜湖将由原来的下辖一市、四区、三县调整为下辖一市、五区、一县。

撤销芜湖市三山区、弋江区,设立新的芜湖市弋江区,以原三山区和原弋江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弋江区的行政区域,弋江区人民政府驻中南街道利民西路418号;撤销芜湖县,设立芜湖市湾沚区,以原芜湖县的行政区域为湾沚区的行政区域,湾沚区人民政府驻湾沚镇芜湖南路9号;撤销繁昌县,设立芜湖市繁昌区,以原繁昌县的行政区域为繁昌区的行政区域,繁昌区人民政府驻繁阳镇繁阳大道1号。

芜湖市是国家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大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核心城市,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肥都市圈、G60科创走廊的重要成员,经济总量居安徽省第二位。

春秋时,因“湖沼一片,鸠鸟繁多”而名“鸠兹”,属吴国。西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前置县,因“蓄水不深而多生芜藻”始名“芜湖”。

芜湖市成立于1949年5月10日,直属安徽省,现辖无为市,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总面积6026平方公里。201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77.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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