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近期,该部门发现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已成为“流动的安全隐患”。对此,合肥交警自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民警在行动中发现,因吸毒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史某5月份以来频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交警支队机动大队立即布置警力、设卡查控,于5月20日将史某及其驾驶的车辆查获。此外,因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芮某某明知故犯,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交警支队包河大队通过分析研判,锁定其车辆,于6月2日在南北一号高架龙川路匝道上行处,将芮某某及其驾驶的车辆查获,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合肥交警通过综合运用数据分析、路面查缉、调查走访、蹲点守候等手段,对失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醉酒失驾人员710名,吸毒前科失驾人员13人,目前已行政拘留27人。
据介绍, “失驾”通常是指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注销、暂扣但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