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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喊商贩摆摊,由堵变疏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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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喊商贩摆摊,由堵变疏的一大进步

□ 汪昌莲
 

日前,江西九江瑞昌市不少小商贩接到了城管队员打来的电话,主动动员他们到指定地点摆摊经营。不少摊贩主接到电话后非常惊讶,惊呼“还有这么好的事啊,我要叫上其他人也来摆”。据了解,为释放“地摊经济”活力,让城市更有烟火气,江西九江瑞昌市城市管理局在城区设置了流动摊贩临时摆放点,为市民提供灵活多样化的便民服务。(6月3日《北京晚报》)

近期,关于“成都地摊经济复苏”“武汉幼儿园开烧烤大排档自救”等新闻层出不穷,一时间,摆地摊这种较为原始的交易方式重出江湖。地摊经济更是两度获李克强总理“点赞”,据媒体报道,李克强总理6月1日在山东烟台考察时再次强调,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如此语境下,江西瑞昌城管部门在城区设置了流动摊贩临时摆放点,主动动员小商贩到指定地点摆摊经营,为市民提供灵活多样化的便民服务,显然为城市烟火气添了一把旺火。

过去,对流动摊贩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老大难”问题。既要保证城市清洁美丽,又要保证市场有序,还要保证人性化的执法,非常之难。流动摊贩为人们提供便利,却以“违规”的姿态谋生,可以说是“边缘经商群体”,有时看到城管驱赶、没收其货物,心里觉得很不是滋味。流动摊贩是现代城市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他们在方便了市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管理执法带来了许多困扰。因此,对于流动摊贩的管理,应疏堵结合,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放任自流。显然,江西瑞昌城管部门设置流动摊贩临时摆放点,是由堵变疏的一大进步。

事实上,无论是给摊贩划定区域,还是临时指定区域,抑或是允许摆路边摊,均是与《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良性对接,给流动摊贩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转机。《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换言之,流动摊贩在有关部门划定的区域经营,工商将予以行政许可,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如果给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流动摊贩办执照,能进一步规范其行为,会更有利于执法部门对违规经营的管理,同时也能满足部分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流动摊贩,涉及工商、城管、税务、环卫、城市规划等多个部门,江西瑞昌要想规范地摊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需要相关措施跟进才行。城管部门要转变观念,从生存、就业和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把流动摊贩作为城市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给予规范、支持和引导。税务等部门,对流动摊贩经营活动,可采取减收或免收相关税费的政策。规划部门,小贩能在什么区域经营,规划时,可以经过论证或专家组讨论,最重要是多听取市民、摊贩的建议。工商部门,可以利用企业信用监管系统进行管理,如果摊贩守法经营,可以扩大其流动范围。相反,对一些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摊贩,在一定时间内,可对其流动范围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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