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管理工作,将力争年内实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覆盖”。从今天起,合肥市民可以携带车辆、有效身份证明、整车合格证、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购车发票)主动前往公安部门设置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安装点申请登记。
在此期间,合肥市民可关注“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服务”菜单栏中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界面后,按要求完成车主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并预约到就近的上牌点办理车辆查验和领取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
据了解,合肥原有6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分别为亿捷车辆检测站、合肥交警高架桥大队、合肥交警蜀山大队、裕和车辆检测站、新亚车辆检测站以及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东)。为了方便办理,交警部门在原有的上牌点基础上,还在全市增加了50个网点。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号牌共有3款,为白底的临时号牌和两款绿底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其中,绿底号牌又分为个人电动自行车号牌和共享电动车号牌,区别在于共享电动车号牌上多了一个“共”字。
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车如安装了遮雨篷、遮阳篷等非法改装设备,需要将其拆除后,方可办理牌照。部分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在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车辆合格证上标明的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则无法申请号牌,车主可与购买车辆的商家协商解决或自行淘汰更换。
电动自行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牌或申领临时通行标志上路行驶将如何处罚?记者了解到,对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将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的,将处警告或者30元罚款;驾驶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超过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200元罚款。
附:扫描识别二维码,查看合肥市新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网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