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层出不穷,对于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给人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风险。2015年,“e租宝”案件波及了全国大部分省份,涉案金额高达几百亿元,波及到上百万人。2016年昆明泛亚有色非法集资案件,2017年钱宝网非法集资案件,2018年联璧金融非法集资案件,2019年大志投资集团非法集资案件。每年几乎都会有新的非法集资的案件发生,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涉及无数的受害者。因此,如何识别身边非法集资的圈套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次为广大读者介绍几个典型案例。
虚拟项目 高额回报
“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者屡试不爽的一个“绝招”。以项目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通过入股分红、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等权利凭证或通过售卖权益份额、签订持股协议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在高额回报的“钱景”面前,很多人将自己的血汗钱投进了所谓的“项目”。结果,投资人的资金有去无回。
案例回顾:
1994年,北京一家机电科技产业公司,以“高新机电技术开发合作”为名目,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向社会广募资金。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在一年内将产生1亿元的产值,甚至许出了24%的年息。
为了制造经营业绩良好的假象,主犯沈某把3.2亿元集资款变成公司的营业销售收入,然后向税务部门缴纳了1100多万元的税款。与此同时,还在人际公关上大下工夫,他先后聘请了160多名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的老同志担任公司的高级顾问,由此构筑起了一个强大的官商关系网。
与此同时,沈某先后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雇用职员3000多人,主要的业务就是登广告、炒新闻、集资。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共集资10亿多元人民币,受害投资者达10万人,其中个人集资款占集资总额的93%。
据金融专家介绍,10多亿元的巨款能取得10%的利润已属不易,要偿还24%的年息,纯属“天方夜谭”。所谓的技术开发合同更是成了一纸空文,从第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半年时间里,全公司只售出电动机五六十台,价值仅600多万元,所谓的电机开发完全成了骗人的幌子。
网络传销 害人害己
随着网络的发展,不法分子也改变了传销的方式。不法分子通过境外服务器开办网站,并由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向下逐层发展线下成员来进行非法集资。与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活动相比,网络传销传播更快、涉及范围更广、欺骗性更强、危害更大。
案例回顾:
2007年初,石某某、吴某、杨某某等人先后在武汉市、重庆市等地密谋,虚拟网上电子基金,以传销方式销售该基金。他们编制“韩国利仁国际投资集团”网站,虚构该公司海外背景、投资前景,并发布一系列关于“韩国利仁国际投资集团”的虚假信息。其后以每股360元、每天5%的高额返利为诱饵,以“发展成员提成奖”“中心领导奖”等鼓励投资者发展下线。
2007年2月至3月间,石某某等人用化名、曾用名在宁夏、四川、湖北、重庆等地通过他人发展投资者,以传销方式“拉人头”,销售“韩国利仁集团私募基金”。截至2007年5月25日,共骗取人民币1200余万元。上述款项除返利、提成670余万元外,其余被石某某、吴某、杨某某等人分赃并挥霍。
股权转让 诱骗上当
作为普通大众,往往不熟悉股权转让运作,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从事非法股权转让活动,诱骗投资者上当。
案例回顾:
2011年3月,张某成立了北京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地为本市朝阳区某处。张某在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间,以购买股份高额返利的名义,即投资者每投资1.5万元,其中的1万元购买公司万分之零点二的股份,0.5万元用于购买公司的玉器,6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月返利2100元,6个月后返还1万元本金,向社会非法募集资金。据统计,该公司向北京的于某等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1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