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经信厅会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制定了《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旨在用好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
具体奖补包括: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择优给予每户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认定的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对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得“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每个分别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领导班子10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不少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