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仓储保鲜设施共享共用 延长生鲜农产品上市质保期
进一步提升农村农业电网建设和运维水平
整合有效创新资源 建设合肥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粮食质量安全问题严重性 不亚于当初对产量增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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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
推进仓储保鲜设施共享共用 延长生鲜农产品上市质保期

□ 记者 祝亮(图片由安徽日报提供)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提交了一份关于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的提案。他认为当前我国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生鲜农产品抵御价格波动能力不强。

“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产品市场信息搜集、整理、发布等服务机制不健全,农业生产主体和农民获取市场信息难,容易受价格影响盲目跟风种植,形成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加之很多地方初级产品多、高端产品少,地方品牌多、知名品牌少,缺乏叫得响、过得硬、受欢迎的大品牌、强品牌,市场竞争力弱,同质化竞争严重,造成滞销卖难、价格下跌、无人问津。同时,农产品田头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城市销售市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流通服务基础设施仍然较弱,生鲜农产品不耐存储,抵御市场风险、价格波动能力不强。”

汪利民建议: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养殖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实现多品种错季上市、旺季销售变淡季销售,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加强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培育、认证、保护,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提高品牌农产品含金量、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加快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初级农产品加工能力、商品化能力,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条。

加大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力度,建设农产品生产、价格、市场、电商等涉农大数据平台,加强数据监测、分析、共享和应用,推动以数据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和服务决策。建立健全市场信息发布、反馈机制,引导各类农业生产主体根据市场运行趋势和消费需求特点,精准安排生产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主体,建设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分等分级、初深加工、包装仓储等基础设施,推进仓储保鲜设施共享共用,延长生鲜农产品上市质保期,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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