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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企业根据评分将被分为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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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企业根据评分将被分为6级

戴大伟 记者 唐朝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此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正式印发。该《办法》旨在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推进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

《办法》中规定,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积分实行加减累积分制,由房产部门制定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基础分值50分,满分为100分,信用计分每年年初重置至基础分值,得分低于0分按0分计。

根据评分,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六级,分别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D级。其中,AAA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90分(含)以上;AA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80分~89分;A级企业年终信用评定分值70分~79分;B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60分~69分;C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50分~59分;D级企业为年终信用评定分值50分以下。据介绍,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的企业为信用激励对象,B级企业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C级企业为信用警告对象,D级企业为失信惩戒对象,无经营行为的企业除外。

在处罚措施方面,合肥市将对C级住房租赁企业发出信用警告,约谈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限制批量网上签约备案权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不定期开展抽查,要求企业定期报送整改情况;两年内限制、取消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及各类评优、表彰及财政奖补申请资格等。

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住房租赁企业,合肥市将对其实行信用惩戒,列入行业“黑名单”并给予以下惩戒措施:暂停受理住房租赁网签备案等住房租赁相关业务;向社会通报并发出交易风险提示;列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三年内取消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及各类评优、表彰及财政奖补申请资格等。

根据《办法》规定,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的基本信息、信用评分、信用评级及信用评分记录等信用档案信息,今后将统一通过监管平台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信用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查询住房租赁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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