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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缺斤少两的“常规手法”该管管了
守卫“窨井盖” 就是守护公共安全
微声音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4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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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缺斤少两的“常规手法”该管管了

□ 黄齐超
扫兴 王恒/漫画
 

简阳市王女士周末春游时,在一农家乐30元购买了一篮子樱桃,加篮子大约有三四斤。核算起来价格不贵,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但回家发现,篮底有一团菜叶,石头一样硬,不但占空间,而且重量还不小。王女士气愤地说,如果购买时知道这样,自己根本不可能买。4月20日,记者联系上简阳市贾家街道,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在樱桃篮子里放菜叶子是常规手法,并不是为了“烧秤”,而是避免碰烂。(4月21日澎湃新闻)

街道办的回应态度,透露出两层含义:第一,樱桃娇嫩,怕磕磕碰碰,商家在篮子里垫上菜叶,是为了保护樱桃,这事很正常,记者不能少见多怪。第二,如果消费者觉得商家缺斤少两,有宰客的嫌疑,那就应该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找我干嘛?

街道办的回应看似很有道理,但笔者以为并没有合理之处。樱桃娇嫩这是事实,垫上菜叶防磕碰,也可以理解。可是,商家可以在篮子外面标注清楚樱桃的净重量;或者称重之后,再加上防护的菜叶。试想,如果商家在篮子里只放半斤樱桃,其他的全是青菜,难道只能是消费者自认倒霉吗?

查处、惩戒奸商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这确实是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可是,用青菜叶欺骗消费者,若这已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商家普遍的“常规做法”,那么,政府就不应袖手旁观了。再者,欺骗行为发生在农家乐,政府也应是管理农家乐经营乱象的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不能轻松甩锅。

根据贾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回应,大家可以知道,他们对缺斤少两的欺客行为早已心知肚明,见怪不怪,这无疑是对侵权行为的默许和怂恿。综上所述,简阳市贾家街道办事处不应对“常规手法”置若罔闻;而应是主动出击,净化农家乐乱象,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自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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