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盔一带”成为出行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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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盔一带”成为出行的标配

□ 范 军
 

记者20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4月21日新华网)

随着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的落地生根,骑行已经成为不少人出行的主要方式。然而,不佩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却时有发生。据公安部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一盔一带”上的任性行为,不仅严重威胁生命安全,也是对绿色出行理念的最大消解。

《道路安全交通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一盔一带”是安全出行的护身符,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在有法可依的法治背景下,“一盔一带”很难成为驾驶人出行的行为自觉,一方面源于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一方面也与执法力度疲软有关。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能起到有效宣传引导作用。但助推“一盔一带”成为出行标配,养成安全习惯,运动式执法或短期专项行动的作用显然十分有限。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必须延伸为常态化执法,使执法持续有力。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头盔之所以能畅行无阻,也是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纵容后果。纵容之下,必生侥幸。侥幸是心理上的吗啡,往往会麻痹一个人的精神。倘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行为必将寸步难行。唯有持续有力的执法,才能倒逼群众养成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交通安全良好习惯,自觉守护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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