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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 发现、报告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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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 发现、报告和管理

 

据新华社电(记者 温竞华)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加强对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报告和管理,对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表现,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经14天的医学观察隔离,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传播风险。

规范要求,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监测和发现:一是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主动检测;二是在聚集性疫情调查中的主动检测;三是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的主动检测;四是对部分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检测;五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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