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人口基本生活状况。
——密切关注低收入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状况。
——密切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
(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
——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
——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
(三)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四)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
进度安排方面,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明确任务(2020年2月-3月);监测摸底、比对排查(2020年4月-6月);政策落实、应兜尽兜(2020年7月-9月);查漏补缺、巩固深化(2020年10月-12月)。
《方案》最后提出,相关地方民政、扶贫部门要建立督促调度机制,定期督促调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未摘帽贫困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进展,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将视情对相关省份开展督促调度。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级民政、扶贫部门要在6月底、9月底、12月底向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报送当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情况。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将定期汇总整理各地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宣传典型经验。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多措并举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等。
《方案》指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能否如期脱贫。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 □ 据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