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马鞍山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市高新分局水警支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现场抓获“电捕鱼”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电捕鱼器、电瓶工具3件,查获被捕捞江鱼共计324条。
3月20日晚8点30分,马鞍山市公安局江边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沿江堤巡逻,巡至慈湖河口时,隐约看到有人在岸边收网,并伴随昏暗的灯光起起伏伏。民警即刻上前,将正在用电网捕鱼的刘某某抓了个现行。刘某某在被抓获现场声称自己只是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民警告知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嫌疑人这才意识到自己电捕鱼行为的严重性,懊悔不已。随后,侦查民警将嫌疑人带回分局连夜突击审讯。
通过现场取证,警方认定嫌疑人捕捞江鱼共计324条,其中最小的鱼苗竟不足5厘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电鱼不仅会造成许多珍贵鱼类数量的减少,还会杀死水里的螺蛳、贝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另一方面,电鱼设备输出电压达上千伏,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从而导致水生生物窒息而亡,腐烂变质,严重的更会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链断裂,从而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扑杀行为,对生态和渔业都会造成毁灭性伤害,电鱼者本人也存在着触电的危险。《刑法》《渔业法》《电力法》都明文规定,严禁非法用电捕捞水产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