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加收“过节费” 莫成“逢节必涨”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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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加收“过节费” 莫成“逢节必涨”推手

 

□ 张西流

“北上广深的春节氛围是从打车难开始的。”近几天,一位网友的戏谑言论道出春节期间的一种困境——打车难。临近春节,记者发现,出租车、网约车今年不约而同开收“过节费”,希望通过激励司机来缓解打车难。不过,加收“过节费”的尝试颇具争议,尤其网约车平台为出租车加收“过节费”在上海已被叫停。(1月19日《北京日报》)

不可否认,每年春节期间,受供求关系影响,相当一部分行业,也有加收“过节费”的惯例。特别是出租车行业,春节期间拒载、议价等现象较平日明显增多。同时,出租车运价固化,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与其放任出租车行业在春节期间乱涨价,不如由政府制订运价浮动政策,允许出租车在规定范围内加收服务费,即“过节费”,既可以有效遏制拒载、议价等现象发生,又能够提高出租车运营效率,解决春节期间“打车难”问题。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春节期间,不少市民对消费市场涨价乱象感到心塞。可见,允许春节期间出租车加收“过节费”,并非意味着可以乱涨价。现实情况却是,过去,每逢新春佳节,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商品及服务,如交通、旅游等产品,尤其是节令食品,全国各地是“涨”声一片,形成了“逢节必涨”怪圈。比如,去年春节期间,神州租车软件显示,租车的价格,接近于日常价格的4倍,令人咋舌。

解决这一问题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广大消费者要坚决摒弃在节日期间大量囤积商品的错误消费习惯,实行理性消费,不给少数不良商家提供哄抬物价的可趁之机;另一方面,节日期间,物价、市场管理部门对商品市场及服务行业的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加强对春节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商品供给部门及个人,应担当起社会责任,情系民生,多向人民群众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让人们过好每一个幸福快乐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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