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祝亮) 从本月开始,由安徽省政府颁布的《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
近年来,我省在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开展“四送一服”、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与此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办法》把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做法上升到规章制度,使其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增强权威性和法律约束力,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在优化营商环境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根据《办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强制要求市场主体捐赠、赞助等变相收费。
在市场环境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压缩办理时间,精减申请材料,降低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与污水处理、通信、邮政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在政务服务方面,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中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条件的开发区应当健全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和改善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环境,并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