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方兴大道高架有望春节前放行交通
蜀山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0名事业编制人员
合肥将向27500户家庭发放人防应急包
今天有慢性阻塞性肺病义诊
“电梯间殴打幼童案”凶手被提起公诉
合肥市暨庐阳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
地铁5号线“扬黄”区间左线隧道贯通
合肥工业企业好品牌好故事演讲大赛成功举办
周五,省中医院有“膏方进补”义诊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1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电梯间殴打幼童案”凶手被提起公诉

黄河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11月19日,记者获悉,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依法对“电梯间殴打幼童案”被告人梁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梁某某,男,安徽省肥东县人,30岁,高中文化程度,无业。2014年4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8年9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9年6月3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合肥市公安局井岗派出所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

起诉书指控:2019年9月11日19时许,梁某某来到蜀山区某小区楼下,尾随男童小成(化名,出生于2008年3月3日)进入电梯。梁某某在电梯内对小成肆意拳打脚踢,随后逃离现场。小成因突然遭到陌生男子随意殴打,头部受伤且出现精神恍惚,此案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蜀山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随意殴打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曾因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两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罪且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