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民营”为养老服务注入“新动力”
2019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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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
“公建民营”为养老服务注入“新动力”

 

推动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机构,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11月15日下午,安徽省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对接推介会,在合肥丰大国际酒店隆重举行。现场座无虚席,相关养老企业、各级民政部门、街道乡镇等负责人齐聚一堂,洽谈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合作事宜。

会上,相关部门进行了项目推介、公建民营经验介绍,安徽中安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做了金融机构养老服务领域融资服务介绍;最后会场还设置了洽谈区,供双方对接交流。                                □ 记者 马冰璐 祁琳 /文周诚/图

大力推进公建民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介绍,在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将养老服务协调融合发展列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要内容,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是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

“在加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我们积极探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并在财政扶持政策上给予支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享受与社会经办养老机构同等的运营补贴、贷款贴息等补助,进一步盘活闲置资源,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耿学梅称,目前,全省各地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全省社会化运营的床位达到14万张,占比约38%。

据了解,推进公建民营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提升公办机构服务质量,有助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安徽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胡前义:

政策支撑,平台支持,公建民营形式正好

安徽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作为安徽养老服务前沿阵地,该处处长胡前义向大家介绍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新政策。“为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同时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中的积极作用,2018年以来,省政府先后发布的三个重要政策文件中,均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尤其是公建民营,给予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胡前义介绍,政策上对于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表明了大力鼓励引导的态度,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70%的养老机构床位由社会力量运营,同时指明了公建民营后的重点发展方向,要求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连锁式小微机构和具备照护功能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有明确的政策支撑,有丰富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资源,有今天这样的供需对接平台,安徽公建民营形势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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