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一起奇怪的报警:货车司机李某贵称有人冒名使用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1A2)被交警现场处罚,要求公安机关查清冒名使用者并依法惩处。
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其最近一次违章为5月24日8时42分。但蹊跷的是,李某贵当日该时段正在交警大队接受驾驶人审验教育,未曾驾驶过上述违法车辆。民警查询发现该车在2019年共有4条违法记录,且当事驾驶员均为“李爱贵”,但从被处罚人签名与李爱贵本人签名明显不符。
为进一步查明真相,民警联系皖R04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所有人胡某。面对民警询问,胡某一头雾水,因为该车驾驶员王某和在5月24日委托他人归还车钥匙后便不辞而别。就在民警苦寻王某和之际,这位假“李某贵”于5月27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原来,王某和于2017年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1个半月,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王某和找人冒用“李某贵”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并替换掉证件照片。
据悉,王某贵将面临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0元处罚;其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