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出台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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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出台新模式

戴大伟 记者 唐朝
 

星报讯  以往,合肥市民在存量房交易中,遵循先过户再办理贷款的规则,今后银行需先审批贷款后买卖双方才能过户。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下称《办法》)已正式出台,未来将为合肥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加安全、高效、规范、便捷的存量房交易服务。

此次的《办法》中规定,开展存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需具备资金托管运行、管理和网络技术条件。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资金托管服务且上年度存量房贷款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的银行,可以以分行为单位向合肥市存量房交易中心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与该中心签订《存量房资金托管服务合作协议》,并提供安全、高效、方便、无偿的资金托管服务。

《办法》中表示,托管银行须严格遵守《存量房资金托管服务合作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和承诺,对未按约定或无故拖延办理资金托管业务且情节严重的,可按约定暂停其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托管银行违反规定,造成买卖双方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记者了解到,本次《办法》将原来的“政府托管、银行配合”的存量房资金托管模式,调整为“银行托管、政府监督”模式。利用商业银行网点多、服务全的特点,可向买卖双方提供贷款审批、资金托管、办理他项权证、资金划转等一条龙服务,解决房屋交易手续繁杂问题。

据介绍,新的资金托管模式遵循“谁贷款、谁托管”的原则,并要求商业银行先行贷款审批,确保贷款额度。在保证交易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避免交易过程中较为常见的“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风险。同时,该模式将激发商业银行开展存量房交易按揭贷款积极性,引导银行加大存量房按揭贷款支持力度,缩短房屋交易全流程的时间。

此外,新托管模式还将通过信息化方式有效建立对交易行为、中介企业以及托管银行的全程监管,同时还将逐步建立完善托管银行信用考评体系,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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