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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多收顾客46元被罚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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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多收顾客46元被罚4000元

杨发苗 孙雨静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消费者储先生最近特别郁闷,原本一家人开开心心吃个团圆饭,不料在结账时遭遇乱收费,席间好兴致顿时荡然无存。于是,他拨打了12315热线,投诉酒店价格欺诈。最终,涉事酒店被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000元。

4月18日中午,消费者储先生在黄山路某酒店举行家宴,邀请家人共叙亲情。在宴会快结束时,储先生便去前台买了单,账单显示当晚共消费了4000余元,拿来菜单与账单进行比对,发现“鹅肝灵菇爆虾球”标价为168元一份,“大连鲍烧清远鸡”标价为248元一份,账单上各多收了20元,而“老干妈干煸四季豆”标价为52元一份,结账时为58元,三个菜品共多收了46元。“钱虽不多,但这种做法让人生气!”储先生当时气不打一处来,便与前台工作人员理论。工作人员在仔细核对后确认金额有差异,当即表示将多收的46元钱退还给储先生,并对工作中失误表示诚恳道歉。随后,储先生便离开了就餐酒店。

回到家,储先生越想越生气,便拨打了12315举报投诉热线。经井岗市场监管所到该酒店进行调查核实,4月14日中午储先生买单小票的菜品中有3个菜品的价格比菜单的价格要高,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已违反相关规定,遂依据规定,责令该酒店立即整改,没收违法所得46元并处以罚款4000元。目前,该酒店已接受了整改,并主动交纳了罚款。

据蜀山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聂松介绍,今年4月初,价格监管职能正式划归市场监管部门后,该局职能科室与原价格监管部门搞好工作交接,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下一步,该局将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严查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价格、收费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价格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58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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