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月29日,安徽省药监局印发《安徽省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实施方案》,从4月下旬起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医疗器械“清网”行动,从而夯实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主体责任,规范医疗器械网络营销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本次“清网”行动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清理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医疗器械产品和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
在清理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第三方平台方面,将重点查处第三方平台未经备案擅自为入驻企业提供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直接参与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技术条件、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对入驻企业核实登记、阻止并报告入驻企业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质量安全信息公告等义务;未建立并执行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等行为。
在清理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方面,重点查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线下”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线上”未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超出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以及未按照规定贮存和运输医疗器械等行为。
清理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医疗器械产品时,重点查处销售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非法医疗器械产品;产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信息不符等行为。以查处“线上”非法产品信息为线索,开展“线下”追查,曝光“黑网站”,取缔“黑窝点”,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在清理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方面,重点查处“线上”展示的企业及产品信息与“线下”许可(备案)及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展示虚假企业及产品信息以及未按规定在网站首页以及产品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企业许可(备案)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