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全面调整 抗癌药慢性病用药等将优先调入
国家安全机关 公布三起境外网络攻击窃密案件
上海交大49岁宿管阿姨 和儿子一起考上研究生
下一篇4 2019年4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全面调整 抗癌药慢性病用药等将优先调入

 

国家医保局17日发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目录调整旨在优化药品结构,提升医保药品保障水平,缓解参保人员用药难用药贵问题。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常规目录将于今年7月发布,谈判准入目录于9~10月发布。

按照方案,调入的西药和中成药应当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国家药监局注册上市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据介绍,根据医保制度保障功能定位及医保用药的基本原则,一些药品不能纳入目录范围,比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的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公共卫生用药,用于减肥、美容、戒烟等的药品等,均不纳入目录调整的范围内。对于非处方药品(OTC),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此次调整原则上不再新增。

方案提出,根据药品治疗领域、药理作用、功能主治等进行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在满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可以通过常规方式纳入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应当通过谈判方式准入(独家药品的认定时间以遴选投票日的前一天为准)。

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国家层面调整的对象仅限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

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经专家评审认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按程序调出。 □ 据新华社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