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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不慎“火烧”桃园 赔偿一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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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不慎“火烧”桃园 赔偿一万二

聂新春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肥西一男子在亲人墓地祭扫时,不慎引发火灾,将他人承包桃园的部分果树烧伤。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肥西县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因祭扫引发火灾烧毁桃园案件,肇事男子赔偿桃园损失12000元。

1月24日14时许,刘某到肥西县山南镇亲人墓地祭扫,点燃祭纸后,火借风势迅速引燃附近罗某承包的桃园,刘某试图灭火,但火势发展太快未能成功。后经林业站工作人员现场测算,过火面积约20余亩,其中有当年补植小苗150棵,经过火烧,基本死亡。5年生大桃树侧枝(即结果枝)烤损,影响当年产量,经济损失约3万元。2月1日,罗某向肥西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赔偿桃园损失3万元。案件经法庭调解,罗某考虑到刘某家庭因家人生病经济困难,遂同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让刘某一次性赔偿12000元结案。签完调解协议后,刘某也向罗某表达了歉意及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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