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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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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荣珍:
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教育对孩子的发展十分重要。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张荣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形式还处在一个“自觉”教育的状态,家庭教育存在不同层次的缺位缺失,应制定出台家庭教育法。

张荣珍告诉记者,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些家长在子女教育中缺位,或缺乏经验,特别是在引导孩子的心理健康上没有良好的办法。还有一些家长“重知轻德”,过度娇惯、保护、放任孩子,忽视对孩子良好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发展。另外在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农村贫困儿童、单亲儿童、重组等特殊家庭中,儿童的家庭教育也容易被忽视。

“虽然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条款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但缺乏系统、专门的家庭教育法。“张荣珍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推广和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明确家庭教育的内涵、义务和责任,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

“明确施教人和受教人的义务和责任,从法律层面定义家庭教育的内涵,注重公德教育,注重家教、家风教育,注重品行教育、亲子教育、伦理教育、安全教育、合作教育等等。” 张荣珍建议,明确家庭教育的形式,注重调教、身教、情感教育,促进家庭教育有效地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配合。

在张荣珍看来,一部体现现代教育理念、根植于中国教育文化环境的家庭教育法,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和睦,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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